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是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。招标合同科副科长梅芳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公司存在的合同问题,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,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。
“补充合同”;这是我们公司的普遍现象,也是我们合同管理中的顽疾。它不仅危害极大,而且给管理带来许多困难。正文如下:
合同的签订不仅限制了双方的行为,还决定或定义了双方的行为。如果合同未签订,双方只能通过口头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。如果有任何争议,他们无话可说。仅凭人们的诚实和信誉来相互制约是非常危险的。
2. 本合同仅作为结算付款凭证使用。合同审批无意义
补充合同“先剪后玩;,这通常意味着合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已经完成,并作为结算的付款凭证存在。因此,合同审批流于形式,毫无意义,结算程序无法监督,违法结算现象时有发生,使得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合同的履行缺乏有效的监督。
3. 合同价格早就制定好了,而且大多数没有履行招标程序,导致成本失控
之后,合同通常在权利和义务确定后签订。目前,合同已经签订,价格已经确定,而且大多数公司还没有进行公平公开的询价和投标程序。合同价格缺乏有效控制,造成成本浪费。
研究中只有客观和适当的程序,但这可能会导致该制度被滥用,甚至忽视实际的正当程序,这可能会导致对实际正当程序的回避,这将对企业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。5. 合同的集中签订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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